近年来,罗湖区重点聚焦停车民生问题,为加快推进辖区停车设施建设、缓解停车难问题,在市级相关政策指导下,于2020年1月建立了区级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设立罗湖区停车办,负责牵头制定停车设施政策标准等工作。

据统计,罗湖区泊位总数14.66万个,小汽车保有量33.34万辆,是深圳各区中停车缺口最大的行政区,也是深圳老旧城区“停车难”问题典型代表之一。

为打通机械式立体车库设施建设政策瓶颈,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立体车库,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区停车办所设地)牵头,起草了《罗湖区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罗湖区社会资本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投资补助实施细则(试行)》,先后征求了各部门意见和社会公众意见,经罗湖区司法局完成合法性审查,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发布。两个细则为罗湖区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管理以及社会资本参与立体停车的规定提供了法律和政策支撑。

《设施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管理的机构及相关部门职责、申报材料和办理程序、运营管理、监督管理等内容。

同时,为方便部门及市民办事,编制了相关申报流程及模版。细则进一步细化和简化了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的报建流程和操作流程,为罗湖区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建设提供了较好的政策保障。

《投资补助实施细则》中,根据补助标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停车场,可按照停车泊位数申请奖励。其中,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最高按3万元/车位的标准进行补助,建筑类立体停车设施最高按5万元/车位的标准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含),且不得高于设备采购额度的40%(含)。

什么样的公共停车设施可获补助?根据《投资补助实施细则》,罗湖辖区内由社会资本全额投资、独立建设运营并对社会开放,且可使用年限在3年以上的立体停车设施新建或改建项目可获补贴,符合补助范围的停车设施按不同类型、泊位数予以补助。该细则的发布明确了罗湖区各类机械式停车设施的补助标准和申请程序,对于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立体停车设施建设,促进停车产业化,加速缓解老旧城区“停车难”问题有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