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海康威视发布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第三季度单季实现营业收入237.04亿元,同比增长5.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13亿元,同比增长14.00%。2023年前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12.75亿元,同比增长2.60%;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51亿元,同比增长0.12%。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范围进行了修订,明确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可以提前执行。本集团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并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发生的单项交易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重述了比较期间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