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停充圈在一些投资商中了解到,有一些投资商对建充电桩的流程并不熟悉,不知道如何入手,走什么部门?以及如果自己自建充电场站是否可行。自建充电场站、私装充电桩、增设充电桩这些行为可行吗?
自建充电场站,一般特指公共快充站建设,用于公共充电,收取电费和服务费。设立在工业区、厂区、园区、城市中心等场景。
私装充电桩,一般出现在小区内私人为图方便在小区公共区域私装充电桩。
增设充电桩,一般是已经取得合法建设的充电站内,自行增加充电桩。
充电桩属于高压设备,容易出现漏电、起火等问题,严重危及广大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针对上述问题,停充圈发现几则未经批准手续不全的自建充电场站被处罚的新闻,比如:
宝鸡市陈仓区虢镇街道高家堎村委因私占2800平米集体土地建充电站,违反《土地管理法》,被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陈仓分局罚款28万元。
陵水黎族自治县发布针对个人的行政处罚:未取得合法用地审批手续,李某擅自在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天堂村委会恒大海上帝景小区外墙东侧建设停车场充电桩,建设停车场充电桩地块,罚款13.8万。
海南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11号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东侧、长流镇式金村北侧的土地建设充电桩,依法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土地原状,并罚款46万元。
宜春龙光里门口设立了12个新能源充电桩,经调查,该区域按规划本来只能设计9个充电桩,却私自增设3个充电桩。相关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龙光里物业限期自行拆除。
私装充电桩导致被拆除的问题也很突出。
图片
综上,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手续不全,增设充电桩、私装充电桩、自建充电站通通不可行!



